2016年5月25日 星期三

[十天預官就上手17] 公文書寫簡介





一、公文簡介
(1)   公文的定義:處理公務的文書,且處理者至少一方是機關
(2)   公文的類別:令、呈、咨、函、公告、其他文書
公布法律、發布命令、人事任命時使用
總統有所呈請、報告時使用
總統與立法院、監察院公文往復使用
各機關間公文往復,或民眾與機關間行文時
公告
機關或主管業務,向公眾或特定對象宣布周知時使用
其他
書函、開會通知、簽、報告、箋函、便箋……等
(3)   寫作要領:簡、淺、明、確

二、簽的撰擬
→定義:是『機關內部』對於某一案件的處理意見
        是公務員最常撰寫的公文書
→分段:制式的簽可以分成一段式(主旨)、二段式(主旨+說明or擬辦)
        三段式(主旨+說明+擬辦)
→撰寫:簡明扼要、有組織調理,讓核閱長官容易看懂
→公文的文字:需要依據行文對象,選擇合適的用語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可以分成上行(下對上)、平行、下行(上對下)三個大類
期望語:主旨要附上
上行
核示//核備/核定/鑒察
平行
查照/查照辦理/查明見復/惠允見復
下行
查照/照辦/辦理見復/依規定辦理

常用開頭語、連結詞
案情說明後,要進一步敘明事實、引述規定時使用
要敘述反面的因素時使用 (然而)
起敘語→行文中要導入正題時使用
要敘述理由時使用 (因為)
因為上述因素,接著要敘述採行作法時用
要分析道理時使用
承接上述的事實,要提出因應做法時使用



三、公文稿的撰擬
(1)   公文稿:機關對外發出的文件,包括前述的令、呈、咨、函、公告
        其中,以函最為常用(機關間,或民眾與機關間的文書)
(2)   函的格式:分成一段式(主旨)、二段式(主旨+說明/辦法)
          三段式(主旨+說明+辦法)
(3)   稱呼語:要正確使用尊稱
 (院、部)
隸屬關係的上級機關
 (院、部)
無隸屬關係的上級機關
 (校、署)
平行機關、單位
(處、所)
對下級的機關
對民眾:先生/女士 (通稱『君』);對團體:『貴』

四、公文的處理程序
收文處理→文稿撰擬、會核→發文處理

五、箋函/書信的寫作
(1)   箋函/書信是自然人的意思表示
(2)   提稱語 (重要考點)
祖父母/父母
膝下、膝前
長輩
尊前、尊鑒、鈞鑒、賜鑒、崇鑒
師長
函丈、壇席、講座、尊前、尊鑒
平輩
台鑒、大鑒、惠鑒、左右、足下
同學
硯右、硯席、文席、文几
晚輩
青鑒、青覽、如晤、如面、如握、知悉
政界
勛鑒、鈞鑒、鈞座、台座
軍界
麾下、鈞鑒、鈞座
(3)   啟示敬詞:敬秉者、敬啟者等
(4)   本文:整封書信的主旨
(5)   結尾應酬語
(6)   結尾敬語
(7)   自稱、署名、末啟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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